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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巴基斯坦对原产国自由销售证明的相关要求

分类:法规更新 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1970-01-21 12:58 阅读:968
在巴基斯坦《2017 年医疗器械规则》中,“提供原产国自由销售证明” 这一要求在多个涉及医疗器械进出口及相关审批的条款中有提及,主要集中在进口环节的不同场景,旨在确保进口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和安全性:

 

Class A医疗器械进口清关

对于从巴基斯坦海关清关的A 类医疗器械,进口商必须提交经公证的ISO 13485标准认证文件、经公证的国外制造商授权书,以及以下任何一份文件:

a. 经公证的原产国自由销售证明;

b. 经公证的国外制造商符合性声明;

c. 经合格评定机构(CAB)出具并公证的生产或全面质量保证证书(CE标志证书)。

 

Class B、C、D医疗器械进口清关

对于从巴基斯坦海关清关的B、C 或 D 类医疗器械,进口商必须提交经公证的 ISO 13485标准认证文件、经公证的国外制造商授权书,以及以下任何一份文件:

a. 原产国的经公证自由销售证明,以及来自CAB的符合性声明和全面质量保证证书(CE标志证书)。不过,对于D类医疗器械,设计审查证书是强制性要求;

b. 来自美国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法国、德国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荷兰、挪威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瑞士、英国等任何一个参考国家的经公证自由销售证明;

c. 原产国的经公证自由销售证明以及世界卫生组织(WHO)预认证状态证明。

 

医疗器械进口注册申请

在进口商医疗器械的注册或登记时,需提交多项文件以证明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。其中明确要求提供原产国自由销售证明,且该证明需经巴基斯坦大使馆认证。这一规定确保了进口的医疗器械在原产国是被允许自由销售的,进一步保障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。Class B C D类医疗器械是否在2017年医疗器械规则第67条规定的参考国家能自由销售。还需要附上经巴基斯坦大使馆认证的原始有效自由销售证明,或提供WHO预认证报告或证据。

 

进口医疗器械用于捐赠的情况

当医疗器械用于捐赠(不包括附表D和Classes C、D类产品)时,需提供原产国自由销售的文件证据或网站确认信息;如果无法提供此类证据,进口商应负责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性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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