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首页
  • 免费报价
  • 解决方案
    • 一站式CRO
      • 临床试验研究
      • 可用性研究
      • 法规注册咨询
      • 质量体系辅导
      • 地方授权代表
      • 法规培训服务
      • 产品质量检测
    • 全球布局一览
    • 国际国内临床试验机构资源
    • 服务流程及优势
  • 人才引进
    • 职位列表
    • 公司文化
    • 应聘流程
    • 员工福利
  • 关于我们
    • 公司概况
      • 公司介绍
      • 资质认证
      • 发展历程
    • 专家团队
    • 公司环境
  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行业动态
    • 行业新闻
      • 最新新闻
      • 法规更新
      • 市场趋势
    • 国瑞中安动态
      • 展会活动速递
      • 业务突破
  • 成功案例
    • 主营业务的分类案例
    • 部分合作客户LOGO墙
  • English Page
logo
  • 首页
  • 免费报价
  • 解决方案
    一站式CRO
    • 临床试验研究
    • 可用性研究
    • 法规注册咨询
    • 质量体系辅导
    • 地方授权代表
    • 法规培训服务
    • 产品质量检测
    全球布局一览
    国际国内临床试验机构资源
    服务流程及优势
  • 人才引进
    职位列表
    公司文化
    应聘流程
    员工福利
  • 关于我们
    公司概况
    • 公司介绍
    • 资质认证
    • 发展历程
    专家团队
    公司环境
    联系我们
  • 行业动态
    行业新闻
    • 最新新闻
    • 法规更新
    • 市场趋势
    国瑞中安动态
    • 展会活动速递
    • 业务突破
  • 成功案例
    主营业务的分类案例
    部分合作客户LOGO墙
  • English Page

欧盟医疗器械临床评估法规要点解析

分类:法规更新 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1970-01-21 11:59 阅读:658

临床评估基础

数据依据

  • 临床评估需基于充分的临床数据(含法规中规定的临床数据要求),以证明器械符合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,并评估副作用与风险收益比。

  • 制造商需明确并论证所需临床证据的水平,该水平应与器械特性和预期用途相匹配。

评估流程

制造商需按照法规要求和临床评估指南有关规定,计划、实施并记录临床评估。

适用范围与特殊规定

III 类和特定 IIb 类器械

制造商可在评估前咨询专家小组(法规规定的专家咨询机制),但需将专家意见纳入评估报告且不可用于后续合规程序。

 

植入式与 III 类器械

需临床调查,除非满足以下任一条件:

  • 基于已上市同类器械的等效性修改(需通知机构认可等效性并审查 PMCF 计划)。

  • 符合豁免条款(如已合法上市的旧指令产品或特定低风险器械,如缝合线、牙科填充物等)。

非同一制造商的等效器械

需与原制造商签订技术文档访问协议,并证明原临床评估符合法规要求。

临床评估步骤

文献评估

对现有科学文献进行批判性分析,证明器械与文献数据中的器械等效且符合安全性能要求。

 

临床调查结果评估

综合考虑所有可用临床调查结果(需符合临床调查要求)。

 

替代疗法考量

分析现有替代治疗方案(如有)。

豁免条款

无需临床调查的情况

  • 已合法上市的旧指令产品(需符合原临床评估要求及相关协调标准)。

  • 特定低风险器械(如缝合线、牙科填充材料等,需符合相关协调标准)。

委员会权力

欧盟委员会可根据技术进展修改豁免器械清单(法规相关条款)。

非医疗目的产品

性能证明

需基于安全数据(含上市后监测、PMCF 及特定临床调查)证明性能,除非合理依赖类似医疗器械的现有数据。

持续更新与文档要求

全生命周期更新

基于 PMCF 计划和上市后监测数据持续更新临床评估,III 类和植入式器械需每年更新 PMCF 报告及安全与临床性能摘要。

 

文档要求

临床评估报告需作为技术文档的一部分(定制器械除外),并包含不适用临床调查的理由(如豁免情况)。

其他规定

非临床测试例外

若临床数据不适用,需基于风险管理和器械特性论证非临床测试(如性能评估、台架测试)的充分性。

 

统一实施

欧盟委员会可通过实施法案解决临床评估指南的解释与应用分歧。

上一篇:南非医疗器械准入介绍
下一篇:印度医疗器械市场概况与准入指南

热门推荐

  • 重磅发声!Team-NB 发布 MDR/IVDR 修订立场文件,欧盟医械监管走向明确
  • 印尼 2023 年第 6 号总统令:医药与器械正式纳入清真认证,出海必看!
  • 重磅|TGA 2026 最新发布:特定医疗器械 UDI 合规要求全解
  • 新加坡医疗器械 B/C/D 类注册攻略|技术资料速览,撬动东南亚市场
  • 欧盟突破性设备(BtX)新政解读:创新器械的认定依据与快速上市路径
  • 新规速递!2026年5月1日起,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有重大调整
  • 越南医疗器械新规重磅落地!6级分级管理2027 实施,NMPA入黄金名单迎出海新机遇
  • FDA重磅更新!QMSR生效,医疗器械检查合规体系迎核心调整
  • 巴西医械市场重大利好!IN N°290/2024解锁加速注册新路径
  • 倒计时77天!欧盟 EUDAMED四大模块5.28强制实施,医疗器械企业合规通关指南

联系我们

025-83263123

国瑞中安长三角业务中心

手机:17715243573

电话:025-83263123

邮箱:weedyu@grzan.cn

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1栋507室

服务热线

17715243573

在线客服

微信公众号

国瑞中安长三角总部机构-南京合力博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
备案号:苏ICP备2023051441号-2
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1栋507室